《宿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2016〕6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66号),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构建经济发展新引擎,结合宿迁实际和发展要求,立足降本增效,按照有目标、有计划、有抓手的原则,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思路。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物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托铁路、公路、航道等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网络,进一步强化中心、优化节点、完善设施、提升功能,加快物流园区和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培育物流领军企业,发展壮大特色物流,以产业联动提升产业集聚区物流服务能力,以公共配送提升城乡居民消费物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物流业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物流保障。
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积极发挥政府对现代物流业在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规划引领。统筹物流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优化物流产业布局,促进物流业有序发展。
创新驱动。加快物流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物流业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降低物流业总体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创新运作管理模式,提高供应链管理和物流服务水平,形成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金融业协同发展的新优势。
项目带动。加强物流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物流项目的资源集聚和辐射作用。通过项目带动,逐步形成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与区域经济、产业体系和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经过三年努力,全市物流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到2019年,我市物流业成本明显下降,初步建立起支撑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物流整体运行水平进一步提高。物流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18%以上,2019年占服务业比重达到15%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2015年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
——物流园区发展水平上台阶。物流园区网络体系、布局更加合理,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现代物流运作方式不断发展,中心城市新建综合型物流园区2个,培育发展专业物流中心5个,建成3个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物流龙头企业引领能力显著增强。招引培育一批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和物流服务品牌,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实现较快发展,重点支持建设14个重大物流项目;新增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物流企业8家,其中10亿元以上物流企业1家;新增省级重点物流企业5家;培育3A级以上物流企业3家。
——物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物流技术设施标准化。
根据我市物流业发展状况和调整振兴的现实需要,未来三年,重点围绕以下“六大行动”开展工作,选择确定14个物流业重大项目作为发展抓手(见附件2)。
(1)加快中心城市运河宿迁港物流园、宿迁电商物流园建设。以“立足宿迁、辐射周边、接轨上海”为目标定位,把运河宿迁港物流园、宿迁电商物流园建设成为“公、水、铁多式联运立体枢纽、高效通关内陆口岸、智慧电商交易平台、公共物流信息中心”新型物流综合体。(牵头单位:宿城区政府、宿豫区政府)
(2)提质改造现有物流园区。对目前已建成的物流园区进行摸底排查,指导具备改造条件、经营良好的物流园区进行提档升级;对经营不善的物流园区进行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建设1-2个大型综合物流园。实现县域周边以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具有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交通物流园区,为县域、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物流企业、专线企业提供规范集中、信息共享的物流园。(牵头单位:沭阳县政府、泗阳县政府、泗洪县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构建多式联运体系。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徐宿淮盐铁路、运河宿迁港、宿连航道、合宿青高铁等项目;构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通道,配备现代化中转设施,发展新能源运输装备,建立多式联运信息平台,促进公铁联运、铁水联运、公水联运无缝对接;建设1-2个多式联运示范运作区。重点推进港口、铁路场站建设,发展以矿石原料、化工原料、粮食大宗散货等的铁水联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加快专业化物流中心建设。积极引导以农副产品物流供应链、冷链物流、物流设施兼并重组等为典型特色的专业物流中心建设,推进物流市场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重点加快洋河酒产业物流中心、宿迁粮食物流中心、华东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保税区(宿迁港开放口岸)物流中心、耿车货物配载中心5个专业物流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洋河新区管委会、宿城区政府、商务局、宿迁海关)
1. 引进物流信息平台。坚持市场为主导,以互联互通为依托,与市场占有率高、覆盖范围广、企业竞争力强的全国性大型综合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引进成熟的全国性物流信息共享网络,促进我市物流包括数据交换、电子商务、金融结算等在内的“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国性物流信息包括人、车、货的实时交互。(牵头单位:市交通产业集团;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经济和信息化委、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2. 推广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线下建物流园区,有效整合物流产业资源;线上推广物流信息软件,整合我市物流信息资源。推进产业集聚,做到区域物流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全市乃至周边地区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物流中心、交易中心、物流企业间的横向整合,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社会物流资源,提高物流资源利用率,降低物流综合成本,形成“规模化”、“一站式”的区域物流总部。(牵头单位:市交通产业集团;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壮大一批。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改进传统作业和管理模式、拓展融资渠道、产业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兼并重组等做大企业规模,整合提升3家物流企业成为“3A”级以上企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培育一批。通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养、企业精神培育、品牌打造、政策扶持引导、支持微小物流企业创新创业,培育5家物流企业成为省级以上重点物流企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引进一批。通过登门招商、专题招商、项目招商引进国内一流的物流企业KU游体育,完善我市物流产业链,提高行业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2. 加快物流重大项目建设。建设14个重大物流项目,计划总投资66.98亿元,继续孵化培育一批新的现代物流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交通产业集团、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1. 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鼓励物流企业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拓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重塑业务流程,建立面向企业用户的一体化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进一步降低产业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 促进物流业与商贸业联动发展。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增强物流协同服务能力,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加强商贸企业现有渠道资源整合利用,满足电商企业多样化、分散化、及时性销售的物流需求,延伸商贸业的服务链条,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促进物流业与现代农业联动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城市物流体系的同时,以大型农产品市场为龙头,加快形成农副产品收购、交易、冷藏、加工、运输、配送“一条龙”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发展日用工业品配送下乡的民生物流工程,畅通城乡“双向物流”渠道,推动城乡物流一体化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农委、发展改革委)
4. 促进物流业与信息技术联动发展。支持传统物流企业通过导入仓储运输管理系统、电子数据交换技术、新型供应链管理技术等电子物流方式,提升现代物流企业管理水平,整合功能、延伸服务领域,实现运输、仓储、配送一体化管理;加快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园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物流金融服务平台等,全力打造“智能物流园、智慧供应链”。(牵头单位:市交通产业集团;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5. 促进物流业与金融创新联动发展。大力引导外地银行、风投、创投在宿迁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积极发展物流金融,推行代客结算、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兑仓等新兴金融业态,为现代物流业提供金融保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单位)
1. 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强城市公共配送节点网络建设,结合中心城市主要商贸设施布局,建设一批用地集约、设施先进、运转高效的城市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公共配送末端网点和配送车辆停靠、装卸作业场地设施,增强城市公共配送服务能力。发展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在规划发展村庄的乡里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物流快递取送点,推动智能快递箱建设。进一步发挥邮政的网络和服务优势,加强农村邮政网点、村邮站、“三农”服务站等邮政终端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2. 优化城乡配送管理。结合城乡发展规划,开辟城市配送专用路线,完善大型商业场所配送设施的配建标准。改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环境,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许可证发放制度,放宽城市配送车辆停靠限制。规范城市配送运输经营活动。支持农村、社区、学校的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3. 推广应用现代配送技术。积极采用共同配送、分时段配送、夜间配送等配送模式。鼓励企业建设或租用标准化仓库,使用规范厢式标准配送车辆,推广标准编码、带板运输、仓储笼运输等先进配送技术,提高城市配送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1. 优化行业行政审批。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确保企业生产运营安全的基础上,清理、归并和精简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对象、管理事项的物流企业和物流从业人员的证照资质。加快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和承诺制,简化办理程序。适应物流企业经营特点,探索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鼓励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政管办)
2. 优化提升运输装备水平。引导货运车辆向大型化、标准化、专用化、清洁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厢式运输、甩挂运输;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积极鼓励发展集装箱运输船、成品油运输船等专业运输船舶。到2019年,厢式货车、集装箱车和专用载货汽车比例达到40%以上;京杭运河船舶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优化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加强物流运行监测、安全监管等数据平台建设,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物流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公共服务能力。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响应各类投诉和纠纷,维护市场公平公正运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产业集团、公安局)
(一)加强指导协调。市政府成立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指挥部,统筹物流业发展重大事项,加强对物流业相关规划、重大政策、企业发展、物流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等的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作配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1. 简化流程。对认定的重大物流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联审联检,提供一站式服务。
2. 规范收费。对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中心、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培育的物流企业的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并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面向物流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予以取消。
3. 保障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中充分考虑并统筹保障物流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对纳入我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上予以优先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
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市区重点物流园区(中心)和物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扶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车辆、船舶、大吨位和特种专用车辆、船舶,鼓励企业对港口设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鼓励企业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鼓励物流企业采用多式联运这一高效运输组织方式;鼓励物流企业争先创优。市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2. 拓宽社会资金渠道。加强信贷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权限范围内,对重点物流企业的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给予政策倾斜。实行简化贷款流程、降低贷款利率、减收保险费用等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企业的融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以企业固定资产或企业股东的固定资产为抵押,为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或者用物流企业已有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给予贷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产业。
(四)加强统计分析。完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宿迁市物流业发展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促进物流业统计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市场监督。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物流信息安全管理,禁止泄露转卖客户信息。加强物流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对物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六)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对物流车辆和设施设备的检验检测,禁止超载运输,规范超限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要强化企业经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和车辆动态监控。建立健全物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道路、铁路、航运、邮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货物收运、收寄流程,进一步落实货物安全检查责任,采取严格的货物安全检查措施,加大对瞒报货物品名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品和危险品。
(七)强化督查考核。把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实行“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全力做好项目的跟踪、督查、服务工作。对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的及时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严格问责,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阶段任务的顺利完成。
(八)强化人才支撑。完善多层次物流教育体系,加强高级物流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高校和中职院校重点物流专业建设,加强物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教育和在职培训,开展物流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积极支持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和高、中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引进国际一流物流人才来宿发展,按照市有关人才政策给予补助。
附件:1.宿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任务指标分解表
2.宿迁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重大物流项目一览表